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充分發揮融資擔保體系作用
更大力度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的通知
(蘇政辦發〔2022〕41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更好幫助小微企業、“三農”等領域市場主體紓困解難,有效發揮融資擔保體系增信分險的功能和作用,切實增強融資擔保機構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和水平,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大財政支持力度
(一)優化融資擔保降費獎補等政策。鼓勵融資擔保機構優先為貸款信用記錄和有效抵質押品不足但產品有市場、項目有前景、技術有競爭力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融資提供擔保增信。省財政對融資擔保機構開展的單戶擔保金額1000萬元(含)以下、擔保費率不超過1.5%的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按其承擔的擔保責任比例最高給予年化1%的擔保費補貼。其中,擔保對象為糧油生豬及“菜籃子”等重要農產品穩產保供農業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的,擔保費補貼標準最高可上浮50%。對我省政策性農業融資擔保機構開展符合“雙控”標準的政策性農業信貸擔保業務,省財政給予不超過1.5%的擔保費補助和不超過1%的擔保業務獎補,確保農業適度規模經營主體實際負擔的擔保費率不超過0.8%。對主要為小微企業和“三農”服務的融資擔保機構,省財政最高給予新增注冊資本額2%的獎勵,引導和支持融資擔保機構補充資本金,進一步提升支小支農服務能力。各地要安排資金用于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的融資擔保機構的風險補償和擔保費補貼,鼓勵有條件的市縣出臺資本金補充和擔保費獎補等政策、給予“三農”主體部分或全部擔保費補貼,支持本地區融資擔保機構可持續發展,切實將支小支農業務平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建立完善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代償損失核銷制度,依法落實準備金稅前扣除等財稅支持政策。
(二)完善風險分擔補償機制。發揮省融資擔保代償補償資金池作用,健全國家融資擔?;?、省級再擔保機構、融資擔保機構、銀行等多方風險共擔機制。對國家融資擔?;饏⑴c風險分擔的擔保業務,資金池按照再擔保機構實際承擔代償責任的60%給予補償。對支小支農業務規模和占比保持較快增長、擔保費率持續降低的,省財政適當上浮補償比例最高至70%。對引領示范作用較強,支持小微企業、“三農”、科技創新成效較為顯著的融資擔保機構,開展單戶金額1000萬元(不含)以上、3000萬元(含)以下擔保業務的,省財政試點按擔保機構實際承擔代償責任的30%給予補償。
二、突出正向引導激勵
(三)促進擔保業務創新。用好省普惠金融發展風險補償基金政策,優化貸款風險分擔補償機制,推廣“小微貸”“蘇農貸”等新型政銀擔合作專項貸款產品,2022年力爭帶動優惠貸款投放規模超過1000億元,重點發展信用貸、首貸。支持融資擔保機構為小微企業、“三農”主體應急轉貸資金提供擔保,減輕市場主體周轉資金壓力,及時紓困解難。鼓勵融資擔保機構與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合作,依據小微企業、“三農”主體融資需求和融資特點創新產品和服務,突出定制化、差異化,推廣線上辦理模式,努力滿足多樣化金融需求。
(四)深化銀擔合作機制。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適度提高貸款風險容忍度,鼓勵對機構實力強、擔保規模大、風險管控好的融資擔保機構放寬合作條件、降低合作門檻,對年度監管評級為A類的融資擔保機構免收保證金,對年度監管評級為B類及以下的融資擔保機構少收或免收保證金。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擔保公司實際承擔的風險責任比例計算擔保責任余額,依法合理確定擔保機構的擔保額度,通過銀擔“總對總”批量擔保等產品擴大合作業務規模。落實銀行與融資擔保機構風險分擔政策,進一步明確風險比例責任、擔保代償條件、代償追償責任。
(五)推動科技賦能。借助互聯網、大數據等信息技術,發揮省和設區市綜合金融服務平臺、企業征信服務機構的作用,探索建設全省再擔保業務信息系統,推動與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國家融資擔?;鹑珖鴶祿脚_等直連,實現融資供需精準匹配。加強融資擔保行業數據挖掘,探索建立融資擔保機構風險防控模型,提升行業整體風控能力。
三、做強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
(六)強化支小支農定位。督促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堅守準公共定位,嚴格以支小支農為主業,原則上單戶1000萬元及以下的支小支農擔保業務占比不低于80%,其中單戶500萬元及以下的業務占比不低于50%。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不得偏離主業盲目擴大業務范圍,不得為政府債券發行提供擔保,不得為政府融資平臺融資提供增信,不得向非融資擔保機構進行股權投資,嚴禁違規對外放貸。鼓勵優先為首貸戶貸款提供擔保,支持糧食企業融資。堅持保本微利運行,切實降費讓利,除擔保費外不得以保證金等名義收取不合理費用。加快構建分支機構覆蓋全省80%農業大縣的農業信貸擔保服務網絡體系,讓更多“三農”主體享受到優質擔保服務。強化績效評價導向作用,落實國家關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績效評價相關規定,重點圍繞支小支農業務規模、戶數、占比、增量以及放大倍數、擔保費率等方面開展績效評價,并根據績效評價結果分檔最高給予200萬元獎勵。
(七)加快再擔保體系建設。充分發揮省級再擔保機構紐帶作用和示范效應,帶動更多融資擔保機構納入再擔保合作范圍,實現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納盡納,形成“國家融資擔?;稹〖壴贀C構—市縣融資擔保機構”三級融資擔保體系,著力構建覆蓋全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社會資本積極參與、支小支農業務為主的再擔保體系。探索建立省信用再擔保集團多渠道資本金補充機制,支持省信用再擔保集團吸納市縣政府和國有企業注資,并通過區域合作等市場化方式控股設立或擇優并購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有序整合歸并股權,省財政通過統籌安排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方式增資。
(八)嚴格監督管理。制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管理辦法,規范機構設立、準入、退出、經營管理等重點事項。優化機構布局,在堅持市縣全覆蓋的基礎上,控制增量、優化存量、提高質量,防止以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名義盲目新設機構、零星散漫發展。加強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名單制管理,堅持能進能出,對支小支農主業不突出、擔保能力發揮不積極不充分的機構,采取約談等方式督促整改,直至剔出名單。優化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監管評級指標,每年組織評級,強化結果運用,實行分類監管。
四、落實各方責任
(九)加強部門協同配合。各級融資擔保行業監管部門要加強監管引導,綜合運用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等手段,督促融資擔保機構規范經營管理。各級財政部門要認真履行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出資人職責,全面加強國有金融資本監管,落實財政獎補政策,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完善內控制度、強化風險防控。銀行業監管部門要將銀行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合作情況作為單獨指標,納入商業銀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評價體系。各地要加大融資擔保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力度,制定科學合理的人才引進、培養、儲備、使用規劃,建立完善從業人員管理制度。
(十)健全盡職免責機制。省級融資擔保行業監管部門聯合財政等部門研究制定全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盡職免責工作指引。督促融資擔保機構制定內部盡職免責管理制度,設立問責申訴通道容錯糾錯。對發生代償損失的擔保業務,融資擔保機構及相關工作人員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勤勉盡職履行職責的,應當免除其相應責任。融資擔保機構可探索設立盡職免責決策委員會,用好外部專家資源,借助專業力量做好盡職免責的調查、認定和處置等工作。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6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
來源: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網站